雅加达 -雅加达市中心地方法院法官认定基夫兰禅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基夫兰被判处4个月零15天监禁。

首席大法官阿贡·苏亨德罗周五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将被告判处4个月零15天监禁。

在裁决中,法官小组审议了几件事。例如,减轻罪责的是,它从未受到刑事惩罚,因为维护和平和释放在菲律宾被扣为人质的印度尼西亚人。

阿贡说:"被告从未被定罪,被告负有家庭责任,被告年老,被告在担任军人期间,在巴布亚和帝汶执行任务时获得了晋升奖。

"被告在1995-1996年与菲律宾政府一起执行维和特派团解决努尔·米苏阿里·多国解放阵线问题方面发挥了作用。被告在2016年释放在菲律宾被扣为人质的印度尼西亚公民的秘密职责中为国家服务。

至于有罪的考虑,基夫兰禅不承认他的行为。事实上,法官根据非法拥有枪支的证据进行辩论。

然后,在判决中还记录了目前用作证据的枪支是否必须销毁。

阿贡说:"以一支枪、一个长桶等形式确定证据,以便销毁。

在判决中,Kivlan被裁定犯有违反《刑法》第12/drt/1951号法律第1款第(1)款或《刑法》第12/drt/1951第56条第(1)款第1款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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