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电影公司协会主席迪迪·米兹瓦尔批评了2009年关于电影和政府第18号关于电影审查机构(LSF)的第33号法律的内容。
根据他迄今的观察,LSF没有有效地执行政府法律法规的任务。因此,他建议审查机构的职责和职能只侧重于审查只在电影院播出的电影的宽层电影别名的作用。
"审查员决定审查电影电影,没有必要审查在电视上播出的电影。如果电视已经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就让他们自己审查将在电视上播放的电影或内容,"他说。
据迪迪说,迪迪对电视的看法最好是指由印尼广播委员会(KPI)监测的广播规则。公众更密切地关注电视制作的产品。
根据该法的授权,LSF也必须存在于该地区,尽管到目前为止,继续着纳加博纳尔电影的明星,但该地区并非所有的LSF。该地区的电视是无法估量的。几乎每个地区都有一台当地电视。"谁审查他们在电视上播放的电影或节目,"他说。
因此,戴迪米兹瓦尔LSF的任务可以更集中地审查,电影将只在电影院放映。"如果你想对2009年关于电影的第33号法律以及随之而来的《政府条例》进行修改。它必须适应当前的情况,"他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