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PDI-P同意删除潘卡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法案(HIP)中的争论文章。此外,该法律草案最近引起了争议,因为它担心它将导致共产主义。
PDIPerjuangan秘书长哈斯托·克里斯蒂扬托在6月14日星期日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关于《HIP法草案》第7条中有关潘卡西拉作为特里西拉的主要特征的内容,PDI Perjuangan同意将其删除。
梅加瓦蒂·索卡诺普特里领导的政党还同意增加一项称量条款,以强调禁止反对潘卡西拉的意识形态。
本来是矛盾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和希拉法主义的意识形态。
哈斯托评估说,印度尼西亚必须始终优先考虑团结和正直,避免分裂和政治分裂。他表示,PDIP愿意听取社会人士对《HIP法案》的所有期望。
此外,与这部法律草案有关的各种意见表明,公众对潘卡西拉的认识是多么强烈。
因此,各方应开放对话渠道,讨论《HIP法案》。"因为对话、审议和相互合作是潘卡西拉民主实践的一部分,"他说。
极性立法草案目前正在DPR RI立法机构讨论的《HIP法案》目前正在争论之中。许多政党对民主党提出的草案提出质疑,并与政府进行了讨论。
例如,印度尼西亚乌莱马委员会(MUI)通过其法令突出了若干事项,例如在法律草案中排除了1966年关于禁止共产主义/马列主义的TAP MPRS编号25/MPRS/1966。
"我们应该怀疑,《HIP法案》的起草者是希望恢复理解和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因素。因此,当局应该对此进行调查,"MUI说,正如印尼各省的中央MUI和MUI公告所引用的那样。
此外,法律草案中的内容被认为模糊不清,偏离了潘卡西拉的含义。其中之一是在特里西拉和埃卡西拉区,这被认为是分裂潘卡西拉的努力。
至于《HIP法草案》第7条,其中载有:
第(1)款潘卡西拉的主要特点是正义和社会福利,其家庭精神是神圣、人道、团结、民主/政治和经济民主原则的结合体。
第(2)段潘卡西拉的主要特点是三轮车的形式,即:社会民族主义、社会民主和文化神性。
第(3)段第(2)款所述的特里西拉在埃卡西拉具体化,即相互合作。
MUI在公告中说,将潘卡西拉挤进特里西拉和埃卡西拉是企图掩盖潘卡西拉的含义。他们写道:"暗中想削弱第一个戒律的存在。
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协调部长(门科波尔胡卡姆)马赫富德·MD随后就《HIP法》草案的争议进行了发言。
据他称,如果该条例将敲诈潘卡西拉,打开共产主义的大门,政府将拒绝讨论这项法律草案。
"如果有人建议将潘卡西拉挤进特里西拉或埃卡西拉,政府将拒绝。对于政府来说,潘卡西拉是1945年宪法序言中列出的五条戒律,"马赫夫德在书面声明中说。
"五戒,不能合并为一,二,或三。但是它们被解释为一个单元,用"一口气"这个词来叙述,"他补充说。
宪法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还强调,禁止共产主义的禁令已通过2003年第一号人民共和国人民大会法令最后确定。在本条例中,规定没有法律空间来更改或撤销关于禁止共产主义教义的TAP MPRS编号XXV/MPRS/1966。/马克思列宁主义。
他还证实,《HIP法案》是印度尼西亚议会的一项倡议,没有让政府参与进一步谈判。据他说,乔科·维多多总统尚未发出总统信函,在立法进程中讨论这一草案。
他总结说:"稍后,当讨论阶段已经进入讨论阶段时,政府将提议将1966年第25号TAP MPRS列入序言中,其总括是'记住:TAP MPR No. I / MPR / 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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