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南苏门答腊省帕伦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在一次审判中判处被告一名7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类毒品运送者,价值70亿印尼盾。
由阿布·哈尼法主持的法官小组的判决比检察官的起诉书轻。检察官要求惩罚被南苏门答腊省国家麻醉品局逮捕的被告主席巴斯里(46岁)。
阿布·哈尼法法官说,被告主席巴斯里在法律上和令人信服地证明,他犯有违反2009年第35号关于麻醉品的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罪行,作为销售和购买重达5克以上的毒品的中间人。
安塔拉在7月28日星期三援引的判决书中说:"在听取了审判陈述之后,没有减轻处罚的情况,你必须终身监禁
以下是7包每包重达1公斤的水晶甲基安非他明、一台三星Duos品牌设备和一辆黑色诺基亚全部被查获销毁的证据。
他补充说:"在接下来的七天里,你将被迫表明立场,是接受还是考虑提出辩护。
在帕乔帕伦邦拘留所参加审判的被告主席巴斯里选择接受判决。"我们接受你的荣誉",被告说。
与此同时,南苏门答腊高等法院检察官里尼·普尔纳马萨里选择考虑法官作出的判决。
据被告称,他接到安第(通缉名单)的命令,以5 000万印尼盾的工资为诱饵,将毒品包裹寄出,但在路上,被告只收到2 000万印尼盾。
然后,被告意识到他分发甲基安非他明药物的行为可能损害南苏门答腊的年轻一代,他提出宽大处理请求,考虑生孩子,并对他的行为表示遗憾。
被告受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约束,该条涉及在Pakjo帕伦邦拘留所判处无期徒刑的麻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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