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帕伦邦特别类别IA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陶菲克·希达亚特(47岁)来自南苏门答腊省佩努卡尔·阿巴布·莱马唐·伊利尔(PALI)区的一名毒品贩子。
主审法官埃尔马·苏哈蒂在裁决中说,被告陶菲克·希达亚特被证实从亚齐散发25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的麻醉品。
6月17日星期四,Erma说:"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减轻对被告的判决。
法官认为,被告违反了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35号关于麻醉品的法律第114条第(2)款,判决与要求判处被告死刑的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的要求相同。
法官还给出加权点,因为被告在一宗谋杀案中被记录为服刑10年,此外被告在审判期间不承认他的行为。
甚至法官小组也驳回了被告对所有要求释放的人的辩护,因为根据检察官的陈述,被告已经知道他携带的物品是甲基安非他明,而不是他在警方调查报告中所主张的车间工具。
同时,被告立即对判决提出上诉。
被告于2021年2月被南苏门答腊警察麻醉品调查小组逮捕,当时陶菲克被一个叫Rahman(DPO)的人要求带上包裹,然后寄往卢布克林高,承诺支付1 500万卢比克。
然后,被告用私家车前往接机地点,即帕伦邦-塞卡尤街、辛邦恩帕特巴拉伊阿贡、巴拉伊阿贡区。
被告抵达现场时,遇到两名身份不明的人,两人都把一个棕色纸板箱放进被告的车里。不久之后,南苏门答腊警察缉毒局人员突袭了他。然而,这两名男子在车上逃走了。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