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雅加达退伍军人国立发展大学(UPN)国家治理法教授Taufiqurrahman Syahuri强调了涉及前特别刑事案件检察官(Jampidsus)Febrie Adriansyah的案件中的法律方面。他解释说,并非所有滥用职权的指控都自动可以作为腐败罪进行处理。

声明是在7月21日星期二在雅加达市中心举行的题为“滥用职位,职位犯罪和刑事抗辩:它会适用于前Jampidsus Febrie Adriansyah吗?”的公开讨论中提出的。

根据Taufiqurrahman的说法,刑法的实施必须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犯罪要素的证据。

“刑事法律的适用必须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犯罪要素的满足,而不是仅仅因为公众舆论的看法或压力,”他说。

他解释说,公众经常将官员的每一个错误与腐败犯罪相提并论。事实上,在法律上,行政领域滥用职权、职务犯罪和腐败犯罪之间存在根本区别。

Taufiqurrahman解释说,关于政府行政的2014年第30号法律规定了滥用权力,超出了权力,混合权力或任意行事。这些违法行为基本上受到行政制裁。

然而,他强调,如果满足了使自己、其他人或公司致富的要素,滥用权力可以升级为腐败罪,并导致国家财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行为有可能满足《反腐败犯罪法》第3条的要素,”他解释说。

因此,根据Taufiqurrahman的说法,涉及前Jampidsus Febrie Adriansyah案件的处理必须继续参考法律证明机制,而不仅仅是基于公众舆论的怀疑或压力。

他强调,只有通过调查和审判过程成功证明了所有犯罪要素,才能确定行为的犯罪地位。

“法治原则要求每个案件都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而不是公众舆论的假设和压力,”他说。

讨论还邀请了Trisakti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Maria Silvya Elisabat Wangka,印度尼西亚大学法学院Heru Susetyo教授,国立大学政治学研究生Firdaus Syam,Bina Nusantara大学犯罪学和犯罪学专家Ahmad Sofyan,以及Lokataru Hasnu Ibraham研究和知识经理。该活动由学生组织,青年组织,研究人员,从业人员和一般公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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