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政府关于征收教育服务增值税(VAT)的计划遭到了议会的多次拒绝。

1983年关于一般规定和税务程序的第6号法律修订草案载有这一论述。在原法律中,教育服务被纳入免增值税服务类别。

众议院议员杰林德拉党派系希马图尔·阿利耶坚决反对政府的计划,因为每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政府还有权支付其公民的教育费用。

希马图尔在6月11日星期五对记者说:"1945年宪法第31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据她称,这个计划非常不道德,也是违宪的。因为现在人们实际上要承担税收义务, 政府应该为公民的教育买单。

"因此,如果该计划得到实施,法律获得通过,它就很容易在宪法法院被起诉,"杰林德拉政治家说。

雅加达DKI立法者说,对教育部门征税将增加教育成本,使社会负担沉重。当然,他说,这会造成不公正,因为教育越来越无法为社会所接受。

他接着说,这显然违背了2003年关于国家教育制度的第20号法律所述的国民教育原则。法律规定,国家教育系统必须能够确保教育机会的平等分配,教育以民主、公平和非歧视的方式进行。

此外,Himmatul补充说,在大流行中对教育部门征税将增加辍学率。此外,持续的大流行降低了社区的经济复原力,影响了公民无力支付教育费用。

"征收教育税可以提高辍学率,从而降低印度尼西亚的入学率。她说,这样的条件当然与政府自己的愿景相悖,即为先进印尼创造卓越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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