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法律和人权部长亚索纳·劳利说,在刑法草案中侮辱总统和副总统的文章并没有限制批评,而是肯定了社会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界限。

安塔拉6月9日星期三援引门库姆·亚索纳的话说:"每个人都有合法权利保护他的尊严和尊严。

他说,如果一个人受到某人的侮辱,被侮辱者有尊严和尊严的合法权利。

"不是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我总是说, 如果我被批评门库姆无能, 例如照顾监狱或移民, 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这将是特皮,如果一旦攻击我的尊严和尊严,我的榜样据说是哈拉姆贾达的孩子,不能,"他说。

因此,作为一个文明国家,需要有每个人都必须维护的边界。RKUHP规定的藐视总统/副总统条款绝对无意限制批评。

他强调,印度尼西亚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公众的批评开辟了空间。

批评总统不是错。批评政策最大批评,没关系。如有必要,如不满意,也可建立宪法机制,"雅索纳说。

众所周知,后来的《刑法》草案由于文章的存在侮辱了总统/副总统而成为社会上的热烈讨论。这是侵犯总统/副总统尊严的犯罪行为的第二章,即侵犯总统/副总统的荣誉、尊严和尊严的第二部分。

第218条第(1)款规定,公开侵犯总统/副总统的荣誉、尊严和尊严的,最高可判处3年6个月或第四类最高罚款。

同时,第219条规定,凡广播、表演或粘贴作品或图像,以便公众能够看到、聆听录音以便公众听到,或通过信息技术传播,以攻击总统/副总统的荣誉或尊严和尊严的人进行阅读。

其意图是,这些内容是已知的或更广为人知的,最高可判处4年6个月徒刑或最高罚款第四类。

此前,门库姆哈姆·亚索纳声称,RKUHP中藐视总统/副总统的条款与宪法法院废除的类似条款不同。不同的是,文章变成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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