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 - 巴厘岛登巴萨国家法院法官团判处一名名叫Mohammed FM Hamayda(40)的巴勒斯坦外籍人士两年零六个月(2.5年)的监禁,罪名是在他的寄宿公寓里藏有毒品,如大麻,海洛因,摇头丸。
3月5日星期四,巴厘岛登帕萨国家法院在判决听证会上,哈马伊达法官宣读了这项监禁判决。
在宣读的判决书中,法官认为被告已被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证明犯有毒品罪,即非法拥有,持有,控制或提供非植物类I型麻醉品,非法或非法拥有,持有,控制或提供植物类I型麻醉品。
这违反了2023年第1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609条第(1)款a项,该法律涉及刑法,经2026年第1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改和补充,涉及刑事调整,第二项违反了2009年第35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11条第(1)款,该法律根据2026年第1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重新实施,涉及刑事调整。
“对被告判处两年零六个月(2.5年)监禁,减去被告在拘留期间的刑期,”法官说。
除了机构处罚外,被告还被判处2亿印尼盾的罚款。
根据规定,如果在1个月内没有支付罚款,那么被告的财产或收入将被检察官没收并拍卖以偿还。
“如果没收和拍卖财富是不够的,那么它将被替换为80天的监禁,”法官补充说。
法院的裁决低于检察官要求的被告被判处四年六个月监禁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法官考虑了减轻处罚的因素,被告从未被判刑,对他的行为表示遗憾,并且不会重复。
针对这一裁决,被告通过其法律顾问表示仍在考虑。
被告的法律顾问被法官小组授予了一周的时间来传达他们的立场,即他们是否接受或进行上诉。
在起诉书中,检察官办公室(JPU)表示,涉及外国人的毒品走私案件的披露始于巴厘岛国家麻醉品机构(BNNP)官员收到的社区信息。
据解释,在北库塔巴东区Kerobokan村的Gang Kesambi Indah 27号,有滥用和非法贩运毒品。
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大约在09.00 Wita,BNNP巴厘岛官员前往该地点进行检查。在那里,发现一名男子自称名叫Mohammed FM Hamayda,与所显示的身份一致。
然后,官员搜查了尸体,衣服,并发现了一部黑色TECNO SPARK手机的证据,该手机放在他穿的裤子的口袋里。该机构继续搜查房间。果然,地板上发现了各种毒品证据。
例如,含有0.27克净重的摇头丸类麻醉品的透明结晶的塑料夹子;一个白色雪茄盒的包装有一个塑料夹子,里面有6粒粉红色药丸/片剂,一个紫色药丸/片剂碎片含有1.55克净重的迷魂药。
此外,三个塑料夹包含干植物,即净重为10.96克的大麻;一个棕色手提袋,里面装有一个塑料夹束和一个vapir纸包;一个黑色的数字天平;一种海洛因吸烟器。
此后,Hamayda被带到巴厘岛BNNP办公室进行进一步检查,直到他最终在登巴萨地区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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