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澄清了1999年关于新闻的第40号法律第8条规定的记者“法律保护”短语的含义。宪法法院强调,只有在新闻理事会新闻纠纷解决机制得到充分解决之后,才能对记者实施刑事或民事制裁。

裁决由首席法官苏哈托约在1月19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举行的第145/PUU-XXIII/2025号案件裁决的全体会议上宣读。在裁决书中,法院宣布部分批准申请人的请求。

法院表示,在不理解对合法行使职业的记者实施刑事和/或民事制裁只能在答辩权机制,纠正权和记者道德守则违反指控之后,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的第8条中的“法律保护”短语是有条件的。

第8条以前只提到,在履行其职业时,记者受到法律保护,但没有进一步解释这种保护的形式和限制。

宪法法官M. Guntur Hamzah在法律考虑中表示,第8条的规范是宣言性的,并没有产生具体的法律保护后果。据他介绍,这种情况有可能给记者带来法律不确定性。

“如果法院没有明确和具体地理解这些规范,那么它就有可能立即陷入记者,而无需首先通过1999年第40号法律规定的机制,”Guntur说。

他强调,对记者在履行新闻工作职责时采取的任何法律行动,都必须优先考虑新闻理事会的作用,以及《新闻法》规定的新闻保护机制。

法院还强调,新闻工作者的争议必须首先通过新闻委员会的考虑,在诉诸刑事或民事法律之前,通过新闻机制解决。

在其判决的考虑中,最高法院强调,仍然有记者因行使新闻工作者的职能而面临法律诉讼。考虑到新闻工作者的活动经常与权力、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相交,这种情况被认为有可能导致新闻的犯罪化。

因此,法院认为对记者的特殊和积极的法律保护不是一种特权,而是实现实质性正义和确保新闻自由的手段。

根据这些考虑,MK表示,法律记者协会(Iwakum)与国家媒体记者Rizky Suryarandika提出的请求是根据法律提出的。

然而,三名宪法法官,即Saldi Isra,Daniel Yusmic P. Foekh和Arsul Sani,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或反对意见。他们三人都认为,应该驳回这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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