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1月8日星期四,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在雅加达众议院与犯罪学家阿德里亚努斯·埃利亚斯塔·塞姆宾·梅里亚拉和国家治理法专家穆罕默德·鲁利亚迪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筛选专家对国家警察、检察官办公室和法院改革的意见。
在国会休会有争议的会议的结论中,DPR第三委员会鼓励在国家警察机构中进行文化改革。特别是关于工作文化,以便国家警察更具响应性,专业性和问责制。
“首先,DPR第三委员会通过警察改革委员会,印度尼西亚检察院和法院强调,国家警察的地位仍然是总统的,总统与DPR RI的同意通过的警察总监的任命和解雇机制符合改革的授权,如第7条第(2)款和第(3)款所述TAP MPR No. VII/MPR/2000和适用的立法,“DPR第三委员会主席Habiburokhman领导的会议的结论。
“第二,DPR第三委员会通过印度尼西亚警察改革委员会,印度尼西亚检察官办公室和法院鼓励优化警察机构文化改革的实施,特别是与工作文化,组织和支持创造反应迅速,专业和问责的警察的支持团体的文化有关,“他继续说。
尽管是在休会有所不同,但Habiburokhman坚持认为,由于已获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领导层的许可,今天的议程仍然有效。
“我们传达了在获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领导人的许可后,在休息期间举办这个议程,”他说。
Habiburokhman解释说,这次会议很重要,因为它是在促进执法部门,特别是警察,检察官和法院的改革方面,为众议院第三委员会的思想做出贡献的一部分。
据了解,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此前还于11月18日星期二在雅加达塞纳扬的国会大楼与国家警察,总检察长办公室(Kejagung)和最高法院(MA)举行了会议。
“我们以前也多次举办了RDPU,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包括听取了公众关于警察改革,检察官和法院的意见和投诉报告,”他解释说。
因此,在本次议程中,DPR RI第三委员会希望通过听取专家的意见来加深对警察改革的讨论。
“所以我们想听听关于国家警察改革的意见,”哈比布罗赫曼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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