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负责法律,人权,移民和教养事务的协调部长(Menko Kumham Imipas)Yusril Ihza Mahendra表示,在《刑法典》(KUHP)中规定的批评和侮辱之间的区别是明确的。

据他介绍,这两个概念与旧刑法中规定的概念不会有太大不同。然而,他相信,在新的刑法生效后,法院判决的判例法将更加明确。

“旧刑法实际上非常清楚批评是什么意思,侮辱是什么意思;我认为这不会太远,“Yusril说,据ANTARA报道,1月7日星期三。

他解释说,批评是对某事进行分析的表达,包括解释被认为是错误的部分,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据他说,侮辱是使用贬低他人的话语的行为。

“我认为它将通过法理学发展,”他说。

Yusril并不介意公众提出批评,但不是侮辱。他称侮辱是公众无法接受的行为,违背了礼貌和适当的准则。

另一方面,他要求公众不要担心言论自由,因为刑法典中有关侮辱国家元首和国家机构的条款只是投诉罪。

“如果A被侮辱,是的,A本人必须报告,不能是他的追随者,或支持者,或工作人员,”Yusril说。

“所以,如果一个机构受到侮辱,该机构必须报告,投诉。想象一下,如果DPR受到侮辱,例如,它必须首先举行全体会议,然后作为机构采取行动,“他补充说。

据了解,刑法第218条规定,任何人侮辱总统和/或副总统,都将受到惩罚,而刑法第240条规定,侮辱国家机构。

此前,法律部长Supratman Andi Agtas认为,即使不需要阅读自1月2日起生效的新《刑法典》,人们也可以理解侮辱和批评之间的区别。

在雅加达法律部大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Supratman表示,对总统和/或副总统的批评形式之一是关于政府政策。

“如果政策问题,任何与政府采取的政策有关的问题,我认为没有问题,”他说。

另一方面,他举例说,一种形式的侮辱是制作关于总统和/或副总统的猥亵图像。

“作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有不雅的照片吗?我想公众的朋友也知道什么是侮辱性的,什么是批评性的,“他说。

在同一场合,司法部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海亚里杰说,可以报告指称的侮辱的国家机构只有总统和副总统,MPR,DPD,DPR,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

因此,他认为因涉嫌侮辱而实施的刑事处罚非常有限,并且是投诉罪。 “在投诉罪中,必须投诉的是机构领导,”Eddy解释说,他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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