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国家警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Perpol)第10号条例(2025年)的叙述与宪法法院第114/PUU-XXIII/2025号判决相矛盾或违反,被认为是倾向性和政治性的。
该Perpol规定了国家警察组织结构之外的国家警察成员的职责,特别是在17个部委和机构。根据Ulia的说法,对Perpol的批评往往是情绪化的,没有得到坚实,客观和全面的法律分析的支持。
“在健康的法律话语中,对公共政策的批评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然而,批评必须基于强有力的法律分析。不幸的是,对警察总监Perpol的一些批评不符合这些标准,并且倾向于呈现一种倾向性的叙述,“Ulia于12月16日星期二说。
Ulia解释说,Perpol与MK的裁决相矛盾的说法忽略了法律事实。Perpol与《国家警察法》和其他立法是一致的,因为它规定了仍然与警察职责有关的国家警察成员的任命,并且是根据国家警察的任命,而不是根据《国家警察法》第28条第(3)款规定的警察以外的职位。
“这项任务在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第30条第(4)款中具有宪法基础,特别是在履行作为国家警察宪法任务之一的公共服务职能方面,”Ulia解释说。
Ulia呼吁公众保持批判性,不要轻易陷入无坚实法律基础的机构的诽谤叙述。他强调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并考虑所有相关法律背景的重要性。
除了法律基础之外,Ulia还认为,将国家警察成员分配到各部委和机构为政府的运作带来了实际好处。警察人员在政府机构的存在可以加强政策协调的协同作用,特别是在安全,秩序和执法方面。
“国家警察成员带来了危机管理经验,业务协调,风险分析和法规执行,这可以丰富官僚机构的能力并提高政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Ulia解释说。
在公共服务方面,Ulia补充说,警察在各机构的存在可以提高服务响应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需要快速协调安全和秩序问题的情况下。
“因此,将国家警察成员分配给部委和机构不仅在法律上合法,而且在政策上也是合理的。这种做法优化了国家的人力资源,以提高政府的质量和为公众提供服务,“Ulia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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