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高级政治分析家Boni Hargens再次对警察改革委员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该委员会提倡由总统直接任命印度尼西亚警察局长(Kapolri)。他认为这个想法是一个“错误的思维”或逻辑谬误,它无视了民主的基本原则,特别是人民的声音代表性。
“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的建议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思维或逻辑谬误,因为它无视民主的基本原则,即人民的投票。行政部门直接任命,而立法机构则不参与,有可能产生危险的权力集中,并减少民主监督机制,“Boni Hargens在12月12日星期五的声明中说。
根据Boni的说法,目前涉及众议院的警察局长任命机制是制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这一过程确保了问责制,同时确保有关执法机构领导人的决定仍然适应公众利益。
“民主始终将人民的声音作为公共政策考虑和决策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众议院是人民的代表,在确定国家警察局长方面是不可逾越的,“他说。
然后,博尼解释了总统直接任命警察总监的提议的四个根本缺陷。第一,它违反了制衡原则,因为它取消了立法监督的作用。第二,它忽视了人民的代表性,因为它取消了众议院在公共机构领导人选拔过程中的作用。
“第三,该提案为更大的政治化打开了机会。直接任命可以使国家警察局长对总统产生依赖,并使国家警察成为一个没有外部监督的行政政治工具,“印度尼西亚选民研究所(LPI)的执行主任解释说。
“第四,该提案减少了透明度和问责制。众议院的适合和适当测试过程为公众提供了评估候选人警长的资格,诚信和愿景的空间,“他补充说。
Boni还质疑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的工作重点,该委员会实际上推动了警察局长任命的问题,而不是推动警察机构的实质性改革,例如文化转型,诚信和工作系统。
“任命警察总长的机制是宪法框架内的技术程序问题。改变它需要更广泛的宪法辩论,而不是改革委员会的权力,“他说。他认为,该提案实际上转移了对更紧迫的问题的关注,例如消除内部腐败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Boni强调,有六项国家警察改革议程应该是优先事项。第一,组织文化转型,以更好地面向公共服务。第二,加强诚信和消除腐败。第三,通过基于能力的教育和现代技术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是通过社区警务和信息公开改善与公众的关系。第五,内部法律制度改革。最后,开发客观和基于公众满意度的绩效评估系统,“他说。
Boni总结说,这场争论表明了区分程序性变革和实质性改革的重要性。 “总统直接任命警察局长的提议不仅从民主的角度来看是有问题的,而且还转移了对真正迫切的改革议程的关注,”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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