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巴淡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陈友群20亿印尼盾罚款,缓刑1年,缓刑2年。

首席法官大卫·皮托鲁斯表示,被告人陈友群在法律上和令人信服地犯下了未经许可倾倒废物罪,不符合航道规定。

据安塔拉报道,5月25日(星期二),在巴淡的一次审判中,法官说,"判处陈耀群一年有期徒刑"。

法官说,除非法官裁定被告在两年缓刑期结束前犯下了另一项罪行,否则不需要服刑。

法官宣读了下一个判决书,"判处被告20亿印尼盾的罚款"。

但是,如果不支付罚款,则可以改为监禁三个月。

法官仍在法庭上裁定,包括弗雷亚山在内的各种证据被归还给其所有人。

法官指出,被告倾倒废物的行为可能污染印度尼西亚水域。

法官判决后,被告人陈友群表示接受。与此同时,检察官仍在考虑此事。

2021年1月,巴卡姆拉拘留了两艘悬挂伊朗和巴拿马国旗的超级油轮"马山"号和"弗雷亚山"号,这两艘超级油轮进入印度尼西亚领海。

在以前的审判中,MT马船长迈赫迪·蒙加西姆贾罗米被判处一年监禁,但除非法官后来裁定被告在两年审判结束前被证明犯有另一项犯罪行为,否则不需要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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