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班都兰地方法院 (PN) 对被告安加·西雷加 (Angga Siregar) 判处一年监禁和 250 万卢比罚款,他被控在班都兰 12 中学女子厕所录像一名女学生。

法官 Tuty Haryati 宣称,被告人被证明合法地、有说服力地犯下了制作色情内容的罪行,符合 2008 年第 44 号法案第 29 条关于色情内容的规定。

“判处一年监禁,罚款 2.5 亿印尼盾,缓刑一个月”,图蒂周四在万隆说,援引 Antara。

该判决比检察官要求的 1 年 6 个月监禁和 290 万卢比罚款的量刑要轻。

检察官 (JPU) Rully Wilastoro 表示,他仍在考虑该判决。他还确认被告已被指控在两个不同地点拍摄两段视频。

“他要求一年六个月监禁和 2.9 亿印尼盾的罚款。因为被告想了一想,我们也想了一想。”鲁利说。

与此同时,一名 NP 受害者的父母对判决感到失望,他们认为判决不公。

他们认为检察官的最初要求太低了,应该使用与保护儿童有关的条款,因为受害者未成年。

“我们当然很失望。从一开始,要求一年零六个月的刑期就让我们感到失望。现在,判决为一年。对妇女和儿童的保护似乎不是重中之重。”

她说,她的儿子仍然受到创伤,自那以后,他不敢独自上厕所。

此前,在 2025 年 5 月 22 日,七名 SMAN 12 女生向 Kiaracondong 分局报告了这一案件。

嫌疑人被指控在学校的厕所里安置了隐藏的摄像头,在 Lembang 的一栋别墅里也安置了隐藏的摄像头,造成 12 人受伤。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