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在苏伊士运河搁浅了一个星期的巨型集装箱船"Ever Given"号的船主的律师称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拘留了其委托人的船只。

3月23日,这艘巨型集装箱船因大风在苏伊士运河沉没。结果,这艘船被扣了六天,妨碍了运河上的船舶交通,运河成为国际航运的命脉。

在成功转移后,SCA将这艘船扣留在两条运河之间的一个湖中,对日本船主Shoe Kisen提出9.165亿美元的罚款和损失索赔,约合13.3万亿印尼盾。

上周六,在伊斯梅利亚经济法院举行了关于SCA财务索赔的上诉听证会和船主律师对此举的上诉

Shoei Kisen的律师辩称,在3月23日恶劣天气下,SCA允许该船进入苏伊士运河水道是有罪的。小组成员艾哈迈德·阿布·阿里说,当局未能证明这艘船有任何不当行为。

阿布·阿里5月23日星期日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提交给法庭的船只显示,SCA飞行员和控制中心在船只是否应该进入运河问题上存在分歧。

他补充说:"这艘船应该至少伴有两艘适合船体大小的拖船,但事实并非如此。

SCA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但公开否认他们有罪。

此外,肖伊·基森的律师还辩称,拘留埃弗·吉文在法律上有缺陷。据说,撤离人员的工作不是适当的法律意义上的救援(行动)。

"SCA 不能为此类操作寻求赔偿。根据交通合同,这是当局的职责之一,"阿布阿里说。

他补充说,Shoei Kisen要求对与扣押该船有关的损害赔偿金10万美元。

埃及伊斯梅利经济法院将于当地时间今天就此事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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