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涉嫌在向北苏门答腊棉兰的几个社区团体非法管理COVID-19疫苗时行贿,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和10亿卢比的罚款。

警察局长苏穆特·伊尔延·RZ·潘卡·普特拉·西曼琼塔克说,受贿者涉嫌违反《根除腐败法》第12条、第B条或第5条第2款或第11条。

安塔拉5月21日星期五援引安塔拉的话说:"此外,行贿者涉嫌违反1999年第31号法律第5条第1款和第13条,即2001年2001年20号法律修订的《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第31号法律》的《根除腐败犯罪》。

在本案中,北苏门答腊警方向棉兰的几个社区团体指派了4名涉嫌行贿的嫌疑人,以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活动。

嫌疑人是SW(40)棉球地产代理(贿赂者),博士。Iw (45) Asn / 鲁坦克拉斯 I 棉兰医生 (受贿者), Ks (47) Asn / 苏穆特卫生办公室医生 (受贿者) 和 Sh 是阿森 · 凯门库姆 · 哈姆 · 苏穆特。

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18日(星期二)15时,怀疑SW是进行疫苗接种活动的组织者,这些接种活动不适合分配给棉兰市贾蒂住宅区贾蒂住宅区贾兰·佩林蒂斯·凯默德坎的社区团体。

接种疫苗的参与者向SW支付每人250,000卢比的疫苗费和注射服务,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此外,这些钱还交给了IW,每人22万卢比。剩余的 Rp30,000 成为 SW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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