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要求判处两名被指控的10.9公斤肥皂型麻醉品快递员死亡。

“要求法官小组判处两名被告死刑,”JPU Septian Napitupulupada在棉兰地方法院宣读指控时说,ANTARA报道,10月8日星期三。

Septian说,正如主要起诉书中所述,两名被告的行为被认为是从亚齐到雅加达的10.9公斤甲基苯丙胺信使,即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第132条第(1)款。

他说,这给两名被告的行为带来了负担,因为他们不支持政府根除吸毒的计划。

与此同时,减轻问题的是,被告Imran(26岁)是亚齐省北亚齐摄政区的居民,Tarmizi别名Midi(51岁)是万丹省Tangerang市的居民,没有找到。

主审法官Sulhanuddin在听取了起诉书的解读后,向两名被告提供了在下周的后续听证会上提交辩护信或pledoi的机会。

「审判被推迟并于周三(10月22日)恢复,其议程是两名被告及其法律顾问的pledoi,”Sulhanuddin说。

此前,棉兰总检察长Sofyan Agung Maulana和Tommy Eko Pradityo的JPU团队在一封起诉书中透露,麻醉品滥用案件始于周一(3月2日),当时被告Imran接到被告Tarmizi的电话,要求他前往雅加达从亚齐运送甲基苯丙胺。

被告伊姆兰同意了邀请,第二天在北亚齐乘坐黑色汽车,警察编号为B 1237 KJO。

“在旅途中,被告伊姆兰得知车里有冰毒形状的物品,”索菲扬说。

周二(4月2日)WIB13.00左右,被告Tarmizi通过Zangiyang申请通过Ridhwan(DPO)打电话询问他们的立场。两人回答说,他们已经在丹绒普拉收费公路上去棉兰。

然而,根据公开信息,国家麻醉品局(BNN)的官员对车辆进行了监视。

BNN团队随后于2025年2月4日星期二15.00左右在Batu Bara Regency的RestArea118 Tebing Tinggi-Kisaran拦住了汽车。

此外,两名被告被BNN官员保护,在汽车油箱中发现了11包重达10,964克的甲基苯丙胺。

“两名被告声称,甲基苯丙胺是从亚齐带来的,根据Ridhwan的命令移交给雅加达的人,他仍然逍遥法外,”Sofyan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