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东爪哇地区警方归还了39本书,这些书是从骚乱案中被嫌疑人没收的。国家警察表示,返回是维护法律原则和尊重人权的一种形式。
“国家警察确保调查的每一步都以客观、专业和相称的方式进行。在调查人员进行深入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书与被调查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联系,“警察公共关系部的Karo Penmas说,准将Trunoyudo,星期二,9月30日。
本书的归还是《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a项的实施,该款规定,没收的与犯罪行为无关的物品必须归还给其所有者。
“这一决定是调查人员在法律程序中保证当事人权利的专业精神的一种形式。当证据与案件无关时,它们必须作为尊重所有者权利的一种形式归还,“他说。
此外,据传达,初步调查过程的结果仅根据《刑法典》第184条和《刑法典》第39条第(1)款d项的规定,为调查人员的利益而进行,以确保所有涉嫌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都可以得到彻底检查。
“没收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但经过进一步分析,调查人员证实,这些书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截至2025年9月29日,它们都已归还给各自的所有者或家人,“他解释说。
Trunoyudo 还表示,这一步骤反映了国家警察对透明、负责任和依法开展法律诉讼的承诺。
“我们希望公众明白,调查员的每一项行动都有法律依据。国家警察不会拘留或没收与犯罪行为无关的货物,“他补充说。
不要忘记,还重申,对被证明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要素的调查过程仍在继续,国家警察致力于通过透明和公正的执法来维持公众信任。
“国家警察继续努力,坚持法律确定性、尊重人权和公众透明度的原则。这是我们作为执法机构问责制的一部分,“Trunoyudo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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