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 - 日惹特区(DIY)的地区警察(Polda)逮捕了五名在线赌博肇事者,他们在班图尔摄政区Banguntapan的一所租来的房子里经营。
Kasubdit V Cyber Ditreskrimsus Polda DIY AKBP Slamet Riyanto 表示,被指定为嫌疑人的五名肇事者 是RDS,NF,EN,DA和PA。
“他们在赌博时被抓住,RDS是他们的老板,”据ANTARA报道,Slamet在7月31日星期四说。
据他介绍,RDS充当设施提供商,金融家和在线赌博网站的寻求者,以新账户奖金的形式提供促销。
另外四名嫌疑人充当操作员或玩家,通过已准备好的计算机运行赌博账户。
“他(RDS)准备了链接或他的网站,然后准备了PC,并告诉四名员工安装在线赌博,”他说。
Slamet表示,赌博实践是利用赌博网站的促销功能有组织进行的。
嫌疑人每天定期开设数十个新账户,以获得比系统更高的获胜机会。
“如果赌博是这样的,那么新账户就是为了吸引玩家而获胜而创建的。它已经耗尽了很长时间,“他说。
根据他的说法,在一天内,每台计算机用于操作约10个帐户。使用四台计算机,该团伙每天可以运行约40个帐户。
Kanit 1 Subdit V Ditreskrimsus Polda DIY,Kompol Ardiansyah Rolindo Saputra补充说,开设帐户使用新号码,但没有官方身份。
「卡片被替换以欺骗IP地址系统。不仅利用新的帐户费用,而且还利用包括奖金在内的现有资本。如果他获利,他将被提款,如果他输了,他将开设一个新帐户,“Ardiansyah说。
已知五名嫌疑人自2024年11月以来一直从事这种做法。RDS每周向运营商支付100万至150万印尼盾的费用。
从突袭现场查获的证据包括四台电脑、五台手机、两张文件印刷品、赌博网站的屏幕截图以及一张装有二手驾驶执照卡的塑料。
嫌疑人现在被拘留在DIY警察拘留中心,并被指控犯有2024年第1号法律第27条第2款第45条第3款第2款,该款涉及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案和/或《刑法典》第303条以及《刑法典》第55条和/或第56条。
他们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和最高100亿印尼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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