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DKI雅加达高等法院(PT)在与涉嫌贿赂和满足案件有关的上诉裁决中将前最高法院官员(MA)Zarof Ricar的刑期重达至18年。

主审法官阿尔贝蒂娜·何(Albertina Ho)表示,高等法院法官小组认为,一级法官小组在裁决中的法律考虑是基于适当和正确的理由,因此在上诉一级裁决案件时,除非涉及刑事犯罪的长度和证据的地位,否则被用作其当事人的法律考虑因素。

“高等法院法官小组认为,被告扎罗夫犯下的犯罪行为使人们对印度尼西亚的法官有偏见,就好像法官容易被贿赂,根据有钱扭曲正义的人的意愿,容易受到监管,”主审法官在ANTARA于7月25日星期五引用的判决的副本中说。

即便如此,它与罚款有关,DKI雅加达高等法院法官小组仍然指控与雅加达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法官小组的决定相同的金额,即10亿印尼盾,并规定如果不支付,则由6个月的监禁代替(Subsider)。

同样,从扎罗夫手中缴获的91.5亿印尼盾和51公斤黄金被宣布仍被国家扣押。

主审法官强调,扎罗夫已被合法和最终判定犯有腐败犯罪,其形式是恶意犯罪,即向法官提供或承诺某些东西,意图影响提交给他审判的案件的裁决,犯罪行为收到与他的职位有关的小费,并违背了他的义务或职责。

因此,Zarof仍然被判犯有违反第6条第(1)款a项和第12 B条以及第15 jo条的罪行。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1999年第31号法律(UU)第18条。

此前,Zarof Ricar被雅加达Tipikor法院法官小组判处16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和6个月的监禁,略低于检察官的刑事指控,即20年监禁,尽管罚款金额仍然与指控相同。

在本案中,扎罗夫被指控以助助的形式进行恶意制造,以向法官提供或承诺某些东西,即价值50亿印尼盾的钱。

被指控的邪恶的ufakatan是与Ronald Tannur的法律顾问Lisa Rachmat一起进行的,目的是贿赂最高法院法官Soesilo,他是2024年罗纳德·塔努尔(Ronald Tannur)案件在最高上诉级别的延续的法庭主席。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12-2022年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获得91.5亿印尼盾和51公斤黄金的小费,以协助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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