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一委员会成员TB Hasanuddin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公开回应白宫关于美国实体(US)在个人数据管理方面的合作的声明。
据他介绍,公众有权详细了解这种合作的形式,特别是当涉及到印度尼西亚公民(WNI)的个人数据时。
“个人数据是宪法保障的个人财产权的一部分。根据1945年宪法第28H条第4款,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个人财产权,不得被任何人任意接管。因此,它不应该是任意的关于个人数据,“TB Hasanuddin在7月24日星期四在雅加达的一份声明中说。
PDI-P政治家还提醒说,《个人数据保护法》(UU PDP)严格规定了数据向国外的传输。
PDP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只有当目的地国家具有与印度尼西亚相等或更高的法律保护水平时,才能进行个人数据的传输。
“我们的PDP法相当于欧盟的GDPR。与此同时,美国还没有类似的全面规则。这可能会违反法律,“他说。
此外,他强调,PDP法第56条第(3)款规定的政府法规(PP)形式的实施法规不存在,该法规规范了数据向国外的技术传输。
“直到今天,还没有PP。因此,衍生规则仍然不完整,“Dapil West Java IX的立法者说。
结核病哈桑丁丁还提醒政府,在没有充分的法律明确性的情况下,不要粗心大意地向外国人开放对印度尼西亚公民个人数据的访问。
“政府在就涉及其公民个人数据的合作达成一致时,必须保持透明和谨慎。不要让印尼的主权被外国人愚弄,“退休的TNI官员说。
早些时候,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通过白宫官方网站宣布了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合作点。声明指出,印尼-美国在贸易、服务和数字投资领域达成了协议。
其中一点指出,印尼将就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其境外(包括美国)的能力提供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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