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伦邦 - 法律和人权部(凯门库姆姆)南苏门答腊省(苏姆塞尔)区域办事处已给予8 442名囚犯减刑或减刑。

在开斋节期间提供特别减免,针对南苏门答腊地区20所监狱(拉帕斯)和国家拘留中心(鲁坦)。

南苏门答腊法律和人权部区域办事处公共关系、官僚改革和信息技术分部主任哈姆西尔说,对被判犯有一般罪行和特别罪行的囚犯给予特别赦免。

5月6日星期四,安塔拉援引哈姆西尔的话说:"根据1995年12月12日关于惩戒的法律,哈姆西尔在服刑或执教期间的行为良好。

对囚犯的要求品格良好,至少服刑六个月,并完全执行行政,如法院判决、检察官处决和拘留令。

同时,对于列入PP 99/2012的罪犯或受助公民,即腐败者、毒品、恐怖主义和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他们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即如果希望获得赦免,必须从调查人员那里获得司法合作者。

在今年的减刑中,不会赦免任何腐败和恐怖主义案件的罪犯。只有8名协助居民接受毒品案件,他们得到特别开斋节减免。

根据南苏门答腊法律和人权部区域办事处工作区内17个区市的12名监狱长、3名拘留中心负责人和5名监狱科长的建议,获得减刑的囚犯将得到缓解。

他说:"监狱、拘留中心和拘留中心的首长最了解将得到缓刑的囚犯的条件,对于每一个被提议并符合要求的囚犯,没有人会被拒绝。

囚犯的减刑为15-60天或最多两个月。

哈姆西尔说:"在收到减少拘留期后,南苏门答腊省一些监狱的26名囚犯可以立即获得自由,或返回各自的家中开斋节。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