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戈尔卡尔党副主席Bambang Soesatyo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员表示,关于改变印度尼西亚宪法制度中副总统选举机制的话语提案值得考虑。提出的想法是,仍然将总统的选举直接由人民保持,但它为人民协商会议(MPR)选择和确定副总统提供了空间,基于当选总统直接提交给人民协商会议的一两个名字。
这一想法与一项新规定越来越相关,该条款解除了了20%的总统候选人资格门槛要求。为总统候选人提供超过3人的机会,减少了在选举前组建政党组合的必要性,这往往是交易性的。
「在更实质性的民主化要求和强大政府稳定的需要中,总统和副总统选举机制的分离可以成为我们选举民主实践中许多系统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中之一是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候选人过程中的政治妥协压力,这往往会导致国家领导方向的扭曲,“Bamsoet在参加7月4日星期五在雅加达Kompas办公室举行的”1945年宪法修正后的印度尼西亚宪法制度“书发布会时的回应中说。
出席会议的有书作家/印度尼西亚国家学生运动校友会秘书长Abdy Yuhana、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6副总统Try Sutrisno、宪法法院法官Arief Hidayat、民族思想家Sukidi、民进党意识形态委员会主席PA GMNI Guntur Soekarnoputra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前住房部长Siswono Yudo Husodo和Kompas Haryo Damardono的每日主编。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协商会议第15任主席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20任众议院议长解释说,通过拟议的新计划,总统候选人继续通过直接选举取得进展,但他不必提前与副总统候选人一对一揽子关系联系在一起。当选后,总统有空间向人民协商会议提交一两名副总统候选人。此外,人民协商会议将根据人民协商会议大多数成员的批准,选出并任命新副总统。
“这一步骤被认为能够恢复人民协商会议在宪法制度中的战略地位,该宪法制度在修正案后一直趋于边缘化。人民协商会议参与确定副总统提供额外的政治合法性,使副总统的形象成为一个拥有广泛政治网络并能够弥合议会中各种现有力量的人物,“Bamsoet说。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7任第三委员会主席和印度尼西亚工商会副主席解释说,这种选举模式也鼓励形成一个更具功能和有效的内阁。如果以前党联盟必须在选举前就提名成立,那么该制度允许在内阁组建的框架内在选举后成立联盟。也就是说,不再有必要过早地建立一个容易发生权力交易的党派组合。这个联盟只有一次成立,是为了建立一个强大而稳定的政府。
同样,在这种模式下,副总统在宪法上也不遭受地位下降。即使人民协商会议选出,他仍然是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陪同总统方面发挥着整体作用和职能。
「这一变化当然必须通过宪法改正的正式机制。从技术上讲,第6A条的一些款项需要修改,特别是第(1)至(5)款,这些款项一直是直接选举总统副总统对的法律依据。《候选人对》一词的废除之后,将加强新条款,即第6B条,该条为总统提供了向人民协商会议提交副总统候选人的法律依据,“Bamsoet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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