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提交SPT完整性文件时提供了一些简化。这是在冠状病毒或COVID-19大流行期间完成的。

VOI于4月19日(星期日)收到税务总局的官方声明,其中提到,在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结束前持有账簿的企业纳税人和私人纳税人仍须不迟于2020年4月30日提交2019税务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不过,税务总局将在不迟于2020年6月30日提交SPT完整性文件方面提供多项放宽规定。对于提交至2020年4月30日为止的年度SPT机构的纳税人,他们只需提供三份文件。

这三份表格为1771表格以及附录1771 I-IV,作为临时替换财务报表文件提交的财务报表元素摘录,以及如果支付不足,则纳税结算证明。

同时,对于私人雇主或自由工人的纳税人来说,提交到2020年4月30日的年度SPT足以提交表格1770和附件1770 I-IV,使用简单格式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如果SPT支付不足的纳税证明。

此外,不迟于2020年6月30日,以完整的财务报表和《税务局长条例》要求的各种完整文件的形式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完整性文件:02/PJ/2019,使用spt更正表进行。

税务总局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司司长赫斯图·瑜伽·塞尔马特说, 纳税人不会因为延迟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而受到惩罚。但是,如果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后存入的年度 SPT 存在缺口,则每月仍将有 2% 的利息罚款。

"通过这种放宽,预计纳税人可以正确履行其纳税义务,而不是延迟交存所欠税款,因为国家在处理COVUD-19疫情时必须缴纳税款。企业纳税人也可以利用PPh第25条2020年分期付款的计算,使用较低的PPh率(22%),"Hestu Yoga说。

希望利用这种放松的纳税人在交付 SPT 之前必须发出通知。此类通知通过www.pajak.go.id在线发送。

申报多付并请求快速归还(初步退款)的纳税人,或2020年4月30日以后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不得使用这一便利。

本放宽政策在2020年4月17日的《税务局长条例》中规定:06/PJ/2020关于2019税务年度与冠状病毒疾病大流行有关的所得税申报表的提交、收据和处理程序的规定。这些规则可以在www.pajak.go.id上下载。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