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ARTA - 西努沙登加拉马塔拉姆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定被告仍为学生,因为他被判犯有谋杀其情人琳达·诺维塔·萨里的罪行。

"这宣布被告里奥·普拉塞蒂亚·南达·阿利亚斯·里奥根据《刑法》第二份替代起诉书第338条故意夺去他人生命,被判犯有犯罪行为,"首席法官希拉斯·西唐冈星期一在马塔拉姆地区法院受审时说。

法官小组在判决中提出的刑事条款的证据符合前检察官的要求,即《刑法》第二次替代起诉书第338条。

唯一的区别是在犯罪时期。因为被告以前根据《谋杀刑法》第338条的最大威胁被判处15年监禁。

法官的考虑之一是判处14年徒刑,即当被告受到受害者的攻击时,将被告的行为视为一种自我保护形式,受害者用箭指着方向。

此外,被告承认他杀害受害人的罪行,将受害人掐死,使受害人的舌头底被打破,然后伪装受害者,就好像她死于绞刑一样。

法官小组在听取了判决书后,要求有机会在宣读判决书后七天内作出陈述。

同样,莫赫代表的马塔拉姆·凯贾里检察官(JPU)也作出了答复。陶菲克·伊斯梅尔

"因为被告还在'思考',所以我们也应该这样。当然,如果被告提出上诉,我们必须做好准备,"陶菲克说。

琳达·诺维塔·萨里被谋杀的悲剧发生在被告在皇家马塔拉姆住宅中居住的房子里。

受害人第一次被一名证人发现挂在被告家客厅的通风室里,证人是受害人的同事,也是被告。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有证据表明,受害人不是死于上吊自杀,而是被杀害。

她被谋杀的行动是从警察方面对被告的澄清中透露的,被告声称在该案中发挥了唯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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