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Polri)表示,在宪法法院(MK)做出决定后,它已准备好适应,该决定修正了《电子信息和交易法》(ITE法)中的一些条款。

“当然,国家警察将调整或调整并服从宪法法院的裁决,这是为社区提供保护和服务的适用规则,”警察公共关系司公共信息局(Karopenmas)局长Pol准将说。Trunoyudo Wisnu Andiko于4月30日星期三在雅加达告诉记者,正如Antara所扣押的那样。

众所周知,周二(4月29日),宪法法院(MK)裁定了两项与ITE法有关的裁决。

第一个裁决是宪法法院,该裁决指出,2024年第1号法律中关于ITE的规定的侵犯荣誉或良好声誉的条款不包括在政府机构中,最多一组具有特定身份的人。

宪法法院在裁决中指出,《ITE法》第27A条和第45条第(4)款中的“他人”一词违反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并且没有有条件的约束性法律效力,只要不解释“除政府机构,一群具有具体或特定身份,机构,公司,职业或地位的人”。

法律考虑,宪法法院指出,《ITE法》第27A条中,“他人”一词的限界不明确,因此该条的规范容易受到滥用。

此外,《ITE法》第27A条的规定也与ITE法第45条第(7)款有关,该款规定,如果犯罪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被迫为自己辩护,则不能判处侵犯尊严或好名的行为。

此外,法院裁定,《ITE法》第27A条及其与第45条第(5)款的联系是投诉的犯罪行为。这意味着该行为可以针对受害者或受犯罪行为影响或的人的投诉提出起诉。

因此,ITE法第27A条的规定不包括,如果的受害者不是个人或个人,而是政府机构,一组具有特定或特定身份,机构,公司,职业或地位的人。

与此同时,第二项裁决是宪法法院,该裁决指出,如果在物理空间而不是数字空间中造成骚乱,则可以判处传播包含虚假通知或恶作剧的信息或电子文件的行为。

Ihwal是宪法法院对2024年关于ITE的第1号法律第28条第(3)款和第45A条第(3)款中“骚乱”一词的含义的解释。

法院在法律考虑中指出,《ITE法》第28条第(3)款的规范在与解释部分有关时造成法律不确定性。ITE法第28条第(3)款的解释规定,“骚乱”一词是指扰乱物理空间公共秩序的条件,而不是数字或网络空间。

ITE法第28条第(3)款的解释明确规定,在网络空间中引起骚乱的虚假通知的传播发生在社会中,而网络空间中的骚乱或骚乱则不包括在本条的规定中。

有了这些限制,执法官员只能对在社区中引起骚乱和身体骚乱的假新闻的传播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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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局局长(Karopenmas)Divhumas Polri Brig. Trunoyudo Wisnu Andiko.(安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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