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雅加达中央地铁警察刑事调查股(Satreskrim)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S(31)的律师,因为他被发现携带非法枪支和自制气枪。

不仅如此,嫌疑人还携带了甲基苯丙胺和大麻,并检测出毒品阳性。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在雅加达中部的Senen地区被捕。

雅加达中部地铁警察局局长Kombes Susatyo Purnomo Condro表示,逮捕嫌疑人是根据一名公共交通司机的一份报告进行的,该报告称嫌疑人携带枪支。

“当成员们检查时,发现了一把7.65毫米口径的马卡罗夫型火器,没有官方许可证隐藏在肇事者的尸体上,”Kombes Susatyo在4月27日星期日确认时说。

嫌疑人随后被警察保护。随后,在进一步检查期间,调查人员再次在嫌疑人的车里发现了其他一些证据。

“1支mimis型号(本地戴安娜)长管武器,1台HS型组装气枪,1夹冰毒类麻醉品,1夹大麻和1个移液器,”他说。

不仅如此,警方还查获了1mg阿普仑1mg类非法硬性毒品多达2包,7片拉尼蒂丁HCl150mg型硬性毒品,1片火力消防器,6部手机,1辆带有B 2033 KKS图案的大发Sigra车辆,1本以S的名义护照。

随后,警方查获了3个钱包、1个小袋、1个加油站、3个手推车、1个L字钥匙和1回手荷。

“尿液测试结果表明,S阳性地服用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大麻(THC)和含有苯二甲苯丙胺的药物,”他说。

嫌疑人因其行为而被指控犯有多项条款,即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1条第(1)款,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20年徒刑。

然后是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2条第(1)款和第(2)款第(1)款a项,最低刑期为4年,最高12年,最低罚款8亿盾,最高罚款80亿盾。

“肇事者未经许可携带枪支,吸毒。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可能会威胁到公共安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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