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水地区法院法官Erintuah Damanik被判定为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证明参与贿赂和/或满足Gregorius Ronlad Tannur的无罪释放。因此,检察官(JPU)指控他9年监禁。

检察官在4月22日星期二的听证会上说:“要求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腐败刑事法院法官小组起诉此案,决定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宣布被告Erintuah Damanik有罪。

“因此,判处被告9年徒刑,”他继续说道。

检察官还要求被告Erintuah Damanik支付7.5亿印尼盾的罚款,并规定如果不支付,将被6个月的罚款所取代。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认为,审理罗纳德·塔努尔案的法庭主席被告Erintua Damanik的行为被证明违反了《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蒂皮科尔法》第6条第2款和第12B条。

Erintuah Damanik是被告被指控收受贿赂的三名被告之一,其形式为46.7亿印尼盾的礼物或承诺以及涉嫌贿赂和小费的案件中的小费,以便在2024年谋杀被定罪的罗纳德·塔努尔(Ronald Tannur)时宣告无罪。

除贿赂外,Erintuah Damanik以及Heru Hanindyo和Mangapul还被指控以印尼盾和各种外币的形式获得小费,即新加坡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日元,欧元和沙特里亚尔。

他们被指控犯有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c项或第6条第(2)款或第5条第(2)款和第12 B条。《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三名法官涉嫌收受的贿赂包括10亿印尼盾和308万新元或36.7亿印尼盾(汇率为11,900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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