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有关在雅加达使用电动踏板车的法规似乎还留下了很大的问号。这是因为执行电动踏板车法规的两位官员,即Polda Metro Jaya和Jakarta Transportation Agency不一致。从执法到拥有踏板车,一切都还不清楚。

尽管11月20日通过了2019年第128号州长法规,该法规对电动踏板车的使用进行了规定,但警方仍会根据2009年第22号法律(涉及道路交通和运输)的法律基础继续采取行动。

两家机构之间的意见分歧始于使用单个运输工具的位置。警方说,电动踏板车只允许在某些地区使用。实际上,当电动踏板车在自行车道上时,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并涉嫌违反2009年第22号法律关于道路交通的法律第282条。

一个例子是使用电动踏板车。警察建议这应该在坦格朗南部地区,因为已经为行人,自行车和踏板车提供了专用车道。

“(在雅加达)已确定该踏板车仅在某些地方可用。Gelora Bung Karno,机场和安科尔等旅游景点,” Polda Metro Jaya警察专员公关负责人Yusri Yunus说。 11月28日,星期四,雅加达。

然后,警察还将对所有电动踏板车用户采取行动,无论他们是租用还是自己拥有。尤斯里说:“名称是电动踏板车,不是说它是租用的还是私人的。踏板车或电动踏板车(不允许)。”

与此同时,DKI雅加达运输局局长Syafrin Liputo表示,电动踏板车可用于自行车道。这基于2019年第128号州长法规,该法规规定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踏板车)可以穿越自行车道。

但是,仅允许私人电动踏板车使用自行车道。不是从GrabWheels(一家电动踏板车租赁服务公司)出租的。 GrabWheels在一次撞车事件中已被冻结,该事件在两天前导致两人死亡。

Syafrin说:“因此,我们与警方达成了一致,要求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操作的操作员(Grabwheels)。因为这非常令人不安。”

他补充说:“在总督条例中,他们(私人踏板车使用者)被允许越过自行车道。”

Syafrin说,电动踏板车和出租是两回事。他说,与租用电动踏板车的人相比,私有电动踏板车的所有者更了解使用它们的风险。

Syafrin表示:“对于用作个人交通工具的个人踏板车,他(电动踏板车用户)已经了解,他正在使用具有风险的单车,因此具有自己的安全标准。”自行车道上不得横穿个人电动踏板车。

“不(带票),” Syafrin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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