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DKI雅加达公务员警察部队(Satpol PP)负责人Satriadi Gunawan提醒公众不要打鞭炮,特别是在塔克比兰前夕或开斋节前夕。

“Satpol PP呼吁公众避免打鞭炮,因为除了危及自己之外,它还可以危及他人,”萨特里亚迪于3月18日星期二告诉记者。

Satriadi解释说,在社区中流传的各种类型的鞭炮中,如 banting鞭炮和雪花火花类型,基本上由危险和易燃爆炸物的基部制造。

「踢鞭炮比带来利益更有害的威胁。此外,它还可能导致火灾,并可能带来群体间斗殴的潜在摩擦,“他说。

Satriadi说,禁止在雅加达使用鞭炮的禁令包含在2007年关于公共秩序的区域条例(Perda)第8号中。

第19条a项规定,禁止每个人或实体制造、出售、保管鞭炮等。第19条b项规定,除非得到州长或任命官员的许可,否则禁止每个人或机构发出鞭炮等。

第19条a项的违规者可处以10至60天的刑事威胁或至少50万印尼盾和最高3000万印尼盾的罚款。同时,违反第19条b项的人将被处以30至180天的刑事威胁或至少500万印尼盾和最高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

“与鞭炮有关的社会化通常由Satpol PP地区的队伍通过各种机会和社区活动非正式地进行,”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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