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协调部长(Menko Polkam)Budi Gunawan表示,TNI法的修订旨在限制民事机构中军官的权力。
“通过修订TNI法,它实际上为此提供了更明确的局限性,”Budi Gunawan说,据ANTARA报道,3月17日星期一。
熟悉地称为BG的人说,到目前为止,有几名活跃的印尼国民军官在民事机构中占据了某些职位。
有了这项法案,BG的富裕,印尼国民军军官在其他机构任职期间,将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限制。
BG表示,印尼国民军法案也不会妨碍公民权利在各部委和机构履行职责。
「政府再次断言,《印尼国民军法》的修订并不是要像以前那样使印尼国民军恢复军事双功能。所以坚定地说,不要担心,“他说。
DPR的工作委员会(Panja)在TNI法案的讨论期间,批准了第47条关于印尼国民军在民事职位上的条款。
潘贾批准的提案中,有要点规定了哪些公务员可以由印尼国民军的活跃军官持有;
(第1)款
士兵可以在负责国家政治和安全、国防等国家防务协调员的部委/机构中担任职务,包括国防委员会、处理总统秘书处和总统军事秘书处事务的国家秘书处、国家情报、国家网络和/或国家密码、国家安全局、国家搜索救援(SAR)、国家麻醉品、边境管理、海洋和渔业、灾害管理、反恐、海洋安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和最高法院。
同意2025年3月15日
注释:授予政府授权,以便政府解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的意图是年轻的军事犯罪总检察长。
(第2)款
第(1)款所述,除在部委/机构办公室任职外,士兵在辞职或退休后,还可以担任其他民事职位,“潘贾法令的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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