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M Ryan Al Farizi15个月的监禁,因为他被证明在棉兰市青年街的斗殴中携带塞卢里特形式的尖锐武器(sajam)。

“判处被告M Ryan Al Farizi判处一年零三个月的监禁,”主审法官Hendra Hutabarat于2月24日星期一在棉兰地区法院表示,据ANTARA报道。

法官指出,被告Ryan被判犯有枪支或尖锐物体犯罪行为,作为JPU(检察官)棉兰检察官办公室的唯一起诉书。

亨德拉法官解释说:“被告违反了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2条第(1)款,该款涉及修改ordonnantie Tijdelijke Bijzondere Strafbepalingen或STBL.1948第17号。

听完判决后,被告瑞安接受了判决。与此同时,JPU Kejari Medan Rocky Sirait表示,他正在考虑上诉还是接受判决。

因为,法官小组作出的判决比JPU Rocky Sirait的要求轻,后者此前曾判处被告Ryan两年零六个月或2.5年徒刑。

JPU Rocky在早些时候的起诉书中表示,诱捕被告Ryan的案件于2024年6月2日星期日4:30 WIB开始。

“当时,来自棉兰Polrestabes的警察局共有三人收到有关棉兰Maimun区Aur村Jalan Pemuda斗殴的信息,”他说。

有了这些资料,警察随后下到现场进行保安。

“到达现场后,警方立即逮捕了被告,首字母缩写为YP的儿童,首字母缩写为MY的儿童,首字母缩写为KF的儿童以及其他几人,”洛基解释说。

JPU说,在逮捕期间,警方还发现了用于斗殴的工具,包括武士和三枚塞卢里特。

“之后,警方逮捕了被告,手里拿着塞卢里特的证据。此外,被告Ryan和他的朋友被带到警察局接受进一步检查,“Rocky Sirait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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