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司法委员会(KY)提议在刑事诉讼法草案(RKUHAP)中强调吞并规则。

原因是,窃听材料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受到监管,但在几项法律中存在,如《电子信息和交易法》(ITE法)、《腐败犯罪法》(Tipikor)和其他几项法律。

「缉获材料在《刑事诉讼法》中尚未受到监管,其中这一条例分布在几项法律中,包括可以称为信息和电子交易法,刑事犯罪法,”KY主席Amzulian Rifai在2月10日星期一与众议院第三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上说。

根据Amzulian的说法,如果参考其中一些法律,刑法执法非常有可能在刑法调查和调查的背景下进行窃听工作。

“出于这个原因,司法委员会建议,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中,有必要强调其他与《刑事诉讼法》现有规则不一致的规定,特别是与在刑法执法利益之外进行窃听和强制传票的安排有关的规定,”Amzulian说。

“有必要严格监管这一点,以免引起混乱,使社区制定不相互协调的规则,”他继续说道。

Amzulian继续说,除了执法目的外,窃听还得到了利用机会,以谋取纪律和违反道德的行为。

例如,司法委员会的法律对此事作了规定。事实上,据他说,司法委员会不是执法机构,而是负责监督法官的机构。

「这项规定的实施尚未实现。鉴于被用作基石的规则的混乱,执法部门的理由是,窃听活动只是为了执法的利益,“Amzulian说。

“与此同时,司法委员会法律规则中存在的利益仅用于证明涉嫌违反道德准则或法官适用指南的行为,”他继续说道。

还有《司法委员会法》中关于强制努力的规定,特别是针对三次没有参加KY通话的证人。Amzulian解释说,在新的KUHAP中,2023年第1号法律对在通话中失败的证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

“然而,《司法委员会法》中存在的规则不允许对证人构成威胁。除了重点是执行法官的适用指导方针的道德准则外,对违规法官的制裁也只是行政性的,“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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