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ARTA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教师协会主席尤尼法·罗西迪教授要求在经修订的《国家教育标准人民党》中恢复学校主管和监事的存在。

"这是2003年关于国家教育系统的第20号法律,特别是第十九条第66条的监督部分和2003年政府条例第19号的任务,连同2013年政府条例第32号,随后由2021年PP 57取代,将予以修订",安塔拉说,星期二,4月20日。

在教育单位的管理发展和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方面,迫切需要有督导员。事实上,必须加强其作用,作为省、区、市教育办公室在促进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作用。

他说:"监督岗位是教育单位优秀教师梦寐以求的职业道路,他们承担着监督、管理指导和提高教师能力等主要任务和职能。

国家教委要求,各级政府要从规划、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积极参与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各级教育督导员的职能和作用。

2021年政府第57号条例不包括学校监督员在教育单位履行监督职能方面的存在和作用(第30条第3款)。学校督导员的免职,引起了各级教委以及督导员、校长、教师和教育界的质疑和广泛反应。

当时,Unifah赞赏并支持政府修订PP 57/2021的计划,该计划将在教育课程中明确强调潘卡西拉价值观在国家和国家生活中的实践。

"潘卡西拉语和印度尼西亚语是必修课,是向中小学学生以及大专院校学生灌输民族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基础,"Unifah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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