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KANBARU - 廖内地区警察的麻醉品和非法药物调查局从四名毒品快递员那里查获了53.60公斤水晶甲基苯丙胺和49,682粒摇头丸,价值685亿印尼盾,首字母缩写为ES(33),SAP(30),S(31)和SH(35)。
廖内地区警察缉毒局局长Kombes Putu Yudha Prawira解释说,这四名嫌疑人在两个不同的地点被捕。这三人都是信使,在网络控制器的要求下,将非法货物从Bengkalis运送到北干巴鲁,首字母缩写为I。
“第一次逮捕是在Jalan Lintas Pelalawan-Siak的一家餐馆进行的,”ANTARA在1月14日星期二报道时说。
年表周四(9月1日),它逮捕了驾驶白色汽车的ES,SAP和S。从车内,警察发现了54包大片冰毒和20包隐藏在蓝色塑料袋中的摇头丸。
根据三名嫌疑人的供词,麻醉品将移交给SH,SH是货物的接收者,也是网络的一部分。警方随后于下午5点在佩拉拉万摄政区Pangkalan Kerinci区一个礼拜场所的院子里逮捕SH。
SH使用黑色汽车来捡起麻醉品。SH声称被首字母缩写为IW的人命令拿走货物。他被承诺每次拿走货物时的工资为2000万印尼盾,“普图说。
根据检查结果,前三名快递员,即ES、SAP和S,声称这是他们第一次采取这一行动,尚未收到报酬。他们被承诺在货物成功交付后支付。
“据称,这些物品来自通过明卡利斯地区进入的邻国。目前,我们仍在追捕两名涉嫌网络控制者的人,“他补充说。
这四名嫌疑人现在被指控犯有第114条第(2)款,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32条第(1)款,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他们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最低六年最高20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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