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在2017年关于选举的第7号法律第222条中取消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总统门槛)提案百分比的最低门槛条款后,给出了宪法工程指南的五点。
宪法法院(MK)副首席大法官萨尔迪·伊斯拉(Saldi Isra)在第62/PUU-XXII/2024号裁决中宣读法院的考虑时表示,法律制定者可以在修订《选举法》时考虑执行宪法工程的指导方针,以便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人数不会增加。
“过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人数并未保证对印度尼西亚总统民主进程和做法的发展和可持续性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法律制定者,在2017年第7号法律的修订中,可以通过注意以下事项来进行宪法工程,“萨尔迪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全体会议室说,1月2日星期四,被安塔拉没收。
法院制定法律以进行宪法工程的指南的五点是,首先,所有参加选举的政党都有权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其次,政党或参加选举的政党组合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配偶的提议不是基于DPR席位数量的百分比或全国合法选票。
第三,在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对时,参加选举的政党可以加入,只要参加选举的政党组合不导致政党主导地位或组合政党,导致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对有限,选民选择有限。
第四,参加选举的政党不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配偶,将受到制裁,禁止参加次期选举。
第五,宪法工程的制定,包括《选举法》的修正案,涉及所有关注(关注)选举的各方的参与,包括通过应用有意义的公众参与原则在民主党中没有席位的政党。
诉讼被批准,总统门槛被淘汰
本裁决中,法院批准了Sunan Kalijaga国立伊斯兰大学(UIN)伊斯兰教法与法律学院的四名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即Enika Maya Oktavia,Rizki Maulana Syafei,Faisal Nasirul Haq和Tsalis Khoirul Fatna。
宪法法院指出,2017年第7号法律第222条关于总统门槛的规定违反了1945年印尼共和国宪法,并且没有约束性法律效力。
法院裁定,总统门槛不仅违反了政治权利和人民的主权,还违反了道德、理性和不公正,这是不可容忍的。
因此,宪法法院获得了坚实的基础,以改变其立场,该立场以前声称总统门槛是一项公开的法律政策。
「地位的上升不仅涉及门槛百分比的数额或数量,而且更基本的是,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对的门槛制度,无论其数量或百分比数字是违反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第6A条第(2)款,“萨尔迪说。
宪法法院强调,即使总统门槛规范不再适用,仍然必须考虑到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对的潜在数量过多,以至于可能损害总统选举的性质。
因此,宪法法院向立法者,即DPR和政府提供了与宪法工程有关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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