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判处Supardi(52岁),他是廖内Rokan Hilir Regency的居民,因被判犯有流通面额为10万印尼盾的假币而被判有罪。

“判处被告Supardi四年徒刑,”主审法官Lenny Megawaty Napitupulu在ANTARA于12月20日星期五援引的听证会上说。

除刑期外,被告还被要求支付10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不支付罚款,将被三个月的监禁所取代。

这一判决比检察官(JPU)Kejari Belawan的要求Serli Dwi Warmi轻,后者此前曾要求法官小组判处五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并处以六个月的监禁。

法官给被告和JPU七天时间,以表达立场,无论是接受判决还是上诉。

审判发现,假币流通案始于2月20日,当时警方调查被告Supardi和一名名叫Mickey(DPO)的男子的活动。众所周知,米奇向被告提供假币。

根据JPU起诉书,被告在未扣除的情况下购买假币以获得更低的价格。Supardi随后通过切割并添加金线和胶水来修改货币,使其看起来像原始货币。

改装后,Supardi通过他的Facebook社交媒体帐户流通假币。从警方的调查中可以知道,Supardi流通了大量的假币,估计价值为数亿卢比。

警方查获的证据包括700件面额为10万印尼盾的假币,以及用于伪造货币的设备。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36条第(3)款,”JPU Serli说。

这种判决有望对肇事者产生威慑作用,并防止假币在社会中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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