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参与中爪哇省Temanggung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案件的首字母M(31)男子在拒绝邀请时使用威胁传播受害者胸部区域的裸照。首字母Z(11)的受害者是他自己儿子的女朋友。

Temanggung警察公民主任AKP Didik Triwibowo表示,M已被调查人员拘留。“他被判处至少5年徒刑,最多15年徒刑,最高50亿盾罚款,”他在Temanggung说,Antara于11月13日星期三报道。

病例发生在2024年9月星期五。最初,Z邀请他的情人在12.00 WIB在Temanggung地区的游泳池里见面。

到达会面的地点,Z的情人还没有来。与此同时,他情人的父亲已经在现场。

Z随后向女友的下落的肇事者告知,他在家中被告知。然后受害者走出地方,但突然他的手被拖了起来,被邀请进入游泳池周围的三重屋。

嫌疑人性虐待受害者之前,嫌疑人说,受害者向女友发送的受害者裸照。当时受害者只是沉默不定。

然后嫌疑人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交配重复长达六次,在同一地点进行,事件发生时周五在12.00 WIB左右。

嫌疑人被指控犯有2016年第17号Ri法第76 D Jo第81条,该条涉及制定政府法规以代替2016年第1号法律,涉及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RI法的第二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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