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和第3条是各方的聚光灯。高级法律顾问Makdir Ismail博士SH,LL.评估说,腐败不仅涉及国家损失。
这是在10月29日星期二在雅加达中部印度尼西亚基督教大学(UKI)举行的题为“没有贿赂,没有腐败”的Tipikor法第2条第1款和第3条的物质测试相关的全国研讨会上展示的。
马克迪尔说,目前的问题是,有必要根除贿赂和滥用贪婪的人所做职位。这就是被认为是根除腐败的转折点。
“实际上,腐败不仅涉及国家的损失,而且主要的是贿赂,滥用职权等,这在我们的法律中受到监管。腐败问题混乱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人们的愤怒,这些愤怒的人应该成为根除腐败的转折点,“他说。
同一场合,IPDN教授,国家金融专家Dadang Suwanda教授,SE,.MM评估说,在一种情况下,并非所有人都必须被纳入刑事领域,并被认为对国家有害。
「在政府世界中,有4项刑事犯罪,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则存在违规行为,如果行政行为被撤回到刑事犯罪,则行政行为被撤回到刑事犯罪。无论这是国家的损失还是不,但更多的是没有国家损失,不要让国家没有损失,而是强迫它,“大当说。
大当评估说,在行政方面,有几件事情需要改进,即行政控制系统。其中之一是需要分离确定病例国家损失的各方。
“因此,决定国家损失的人,决定国家损失的人,不应该全部相同的法律。分开它,当局决定的是CPC。必须确定谁将决定国家的损失,谁拥有权威,“他说。
此外,宪法教授John Pieris博士,S.H.,M.S.在同一场合评估说,如果法律符合法律的清晰度和规范,法律可以有效。因此,没有一个无辜的人被指控为腐败。
“法律规范必须明确,例如,贿赂,不要指控这是对国家无辜或少数民族儿童的贿赂,如果他们被指控为腐败者,他们的未来将受到威胁,”他说。
“任何规定都不应在垂直和水平上相互矛盾,”他说。
然后,他希望普拉博沃·苏比安托(Prabowo Subianto)的统治下,政府能够根深蒂固的腐败问题。
「我向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的信息使他有机会实现,根除腐败根源,我同意,道路之父继续我们背后,他是一个真正的民族主义者,”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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