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说,21,939名国家行政人员没有提交国家行政人员资产报告( LHKPN)。截至3月31日,KPK已收到356,133份LHKPN,在总共378,072份必需报告中,约94.20%已提交LHKPN。
"详情是,行政部门被记录为 306,217 个必须报告的总数中的 94.22%。司法部门占19 778个必须报告的总数的98.27%。立法部门占必须报告的20 094人总数的84.84%。据KPK预防发言人伊皮·玛丽亚蒂·库丁(Ipi Maryati Kuding)在4月7日星期三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从BUMN(国有企业)记录到,在总共31,983人中,有97.34%的人必须报告"。
此外,KPK还指出,在印度尼西亚的1 404个机构中,有762个机构提交了100%的LHKPN。同时,有多达37个机构被记录为已全面报告。
他说:"在中央政府一级的行政部门中,在93名部长级官员、副部长和机构或机构负责人中,有5名国家行政人员有义务定期报告,他们没有履行LHKPN义务。
与此同时,在区域政府一级,KPK指出,在包括州长、摄政者和市长在内的515个区域首长中,有33个区域首长没有提交其财富报告。
"KPK 逐渐验证提交的资产报告。Ipi说,如果核查结果被宣布为不完整,那么州政府官员必须在收到通知后最长30天内提交完整性。
如果最后期限未到,KPK 将返回不完整的报告。此外,州官员被认为没有提交 LHKPN,这对各机构和全国的合规水平有影响。
伊皮说,KPK仍将接受在最后期限(即3月31日)之后交付的州政府官员。他说:"不过,LHKPN的记录是以'迟报'的状态记录的。
此外,他呼吁尚未提交财富报告的行政、司法、立法和BUMN级别的国家官员继续履行其LHKPN义务。这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做到诚实、正确、彻底。
Ipi提醒说,根据1999年第28号法律第5款第2款和第3款关于实施一个廉洁、不受腐败、共谋和裙带关系的国家的规定,报告资产是每个国家管理者的义务。
法律要求州行政人员在就职前、任职期间和就职后必须准备对其资产进行检查。他总结说:"他们还必须在就职前后报告和公布自己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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