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在亚齐省洛克苏马韦伊斯兰教法法院通奸案中定罪的三名违反伊斯兰法律者已经服了300下鞭刑。
4月6日,星期二,在洛克斯乌马韦市班达萨克提区蒙盖东村的金枪鱼邦萨体育场,实施了手杖。
这三人被判违反伊斯兰教法,即祖尔凯里、雷斯基·穆南达和利塔·特里斯纳瓦蒂。他们每人被鞭打100次。
洛克苏马韦地区检察官公诉处公共犯罪科科长穆罕默德·多尼·西迪克说,实施"手杖"案的起因是齐纳的两起案件,其中有四名罪犯,即两男两女。
然而,代表罗斯马瓦尔的罪犯穆罕默德·多尼·西迪克说,她不能接受手杖手术,因为她刚刚生了孩子。
"4月1日,代表罗斯马瓦尔的罪犯刚刚通过剖腹产分娩。根据医生的信,罪犯只有在分娩120天后才能服完手杖,"穆罕默德·多尼·西迪克说。
穆罕默德·多尼·西迪克说,在分娩120天后,对罪犯罗斯马瓦尔的鞭刑仍在进行。
穆罕默德·多尼·西迪克说:"从法律上讲,这些罪犯确信他们违反了2014年亚齐卡农第6号关于《吉纳亚特法》的第33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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