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楠榜(Lamsel)的Natar警察局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H(48岁)的男子,他是一名猥一名12岁女孩的肇事者。

纳塔尔警察局局长Kompol Hendra Saputra解释说,淫秽事件发生在10月20日星期日11.00 WIB左右。

“当时,肇事者访问了他亲戚在纳塔尔区的家,该村毗邻受害者的家。知道受害者的房子很安静,肇事者进来并犯下了猥行为,“他于10月23日星期三在南楠榜说,被安塔拉没收。

据他说,惊讶的受害者反抗并试图出家,理由是购买零食以避开位于班达兰蓬Rajabasa Jaya村的肇事者。

受害者随后向目击者及其家人报告了这一事件。

拿到这份报告后,娜塔尔警察Reskrim小组迅速采取行动,对肇事者进行调查和逮捕。

“肇事者在晚上20.00 WIB在家中成功被捕,没有抵抗,”他说。

警方还获得了几份证据,包括受害者的衣服和肇事者提供的1万印尼盾现金。肇事者在被要求提供信息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目前,肇事者正在接受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并将受到与所犯罪行为相应的条款的约束。娜塔尔警察局长呼吁公众加强对儿童的监督,并立即报告类似事件,以便迅速、适当地跟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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