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总统乔科·维多多正在考虑建立一个民事紧急状态时,冠状病毒或COVID-19的传播在印度尼西亚越来越严重。新宣布的民事紧急状态已被拒绝。

《1959年关于危险状况的政府条例替代法》(Perppu)第23号规定了民事紧急状态。

第1条规定,武装部队总司令宣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全部或部分领土处于危险状态,处于民事紧急状态、军事紧急状态或战争状态。

第1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规定了紧急情况的三个条件。

第1条第1款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所有地区或地区的安全或法律秩序都受到叛乱、暴乱或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人们担心普通设备无法克服这种威胁。

第1条第2款,即:战争爆发或战争危险或害怕以任何方式强奸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第1条第3款,即国家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或由于特殊情况而存在,或者担心有可能危及国家生命的症状。

第3条规定,民事紧急状态的统治者是武装部队的总统/总司令,作为中央民事紧急情况的统治者。

科姆纳斯哈姆专员主席阿南认为乔科维在讨论日冕民事紧急政策时有失误。他说,已经实施了民事紧急状态,以惩戒公民,以保持政府车轮的有序运行。

同时,现在需要的是卫生紧急情况。因为,目前卫生机构在处理冠状病毒方面还没有达到最大化。在民事紧急情况下,这种影响不能强加于公民。

"在 COVID-19 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这应该是一个卫生紧急情况。 主要的方法是健康利益,它的工作方式之一是建立公众意识和团结,"Anam说,星期一,3月30日。

阿南说,卫生紧急状况旨在确保感染COVID-19威胁的人的健康状况。卫生紧急状况使用卫生工作工作模式。治疗以健康为中心。在民事紧急情况下,模式是控制工作。当社会违背健康目标和利益时,就会有罚款和社会工作。

"这两种状态的完成模式和退出策略是不同的。威胁也不同。因此,现在需要的是国家卫生。它的治理得到了改善,"阿南说。

拒绝的还有民间社会安全部门改革联盟,即ELSAM、公正、雅加达LBH、LBH马西亚拉卡特、LBH Pers、ICW、PBHI、印度尼西亚PILNET和康特拉。

公正研究员安东·阿利亚巴斯要求Jokowi谨慎使用用于尽量减少解释偏见和使用更有针对性的权威的法律依据。

因为,如果提到现有的法规,安东说,他的政党敦促政府仍然参考第24/2007号灾害管理和第6/2018号卫生检疫法。他们拒绝了1959年关于危险状态的第23号条例。

因为,安东说,COVID-19是一种由灾难性疾病引起的疾病。此外,需要实行涉及卫生检疫的广泛社会限制,以避免不必要的健康问题证券化。

"联军评估,政府还没有时间实施军事紧急状态和民事紧急状态。鉴于社会限制将伴随着制裁,联盟敦促政府依靠《卫生检疫法》,"安东说。

此外,他继续说,政府还应考虑受紧急状态政策影响的经济、社会和公共卫生后果,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影响。

他补充说:"总统关于确定国家灾难状况的决定还应规范社会、经济和健康对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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