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OS - 一名11岁的女孩在南苏拉威西岛马罗斯摄政区Tompobulu区被两名青少年强奸,他们不是别人,正是受害者的叔叔的朋友。这两名肇事者中的一名是未成年人。

受害者的母亲向警方报告后,马罗斯警察Jatanras Unit的官员与Tompobulu警察刑事调查股一起逮捕了强奸的肇事者。他们在马罗斯摄政区Tompobulu区Tompobulu村的Arra Hamlet的家中被捕。

已知受害者在离受害者叔叔家不远的灌木丛中反弹。

悲伤的是,两名肇事者之一是一名14岁的未成年人,首字母缩写为AS。与此同时,另一名肇事者的首字母缩写为ES(19岁)。然后他们被带到马罗斯警察局接受检查。

在警官的审讯中,肇事者承认他以走路的方式交替强奸了受害者。

“受害者om的意图是向受害者介绍ES肇事者。然而,嫌疑人ES没有车辆在Tompobulu村的路边与他们见面,借用美国嫌疑人的摩托车,以便美国嫌疑人与姨妈,om和受害者会面,“Maros警察公民主任Iptu Aditya Pandu说,9月26日星期四。

强奸始于两名肇事者是受害者叔叔的朋友,要求许可让受害者在家周围走路。但受害者没有被邀请上路,而是被肇事者强奸。强奸后,肇事者随后将受害者带回他叔叔的家。

“到达那里然后是一系列的祝福,然后受害者与嫌疑人ES和AS一起搬家,首先走向森林。这就是事件发生的地方,“他继续说道。

当受害者向母亲讲述她所经历的事件时,强奸案也被揭露出来,母亲随后向警方投诉。

目前,这两名肇事者已被列为嫌疑人,并被拘留在马罗斯警察总部,并被指控犯有《儿童保护法》,并处以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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