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ON - 一名妇女被指控偷窃53克黄金和3000万印尼盾,在安汶地区法院的审判中被判处四年徒刑,高于检察官的指控。

“宣布被告Wa Ila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被判犯有违反《刑法典》第362条的罪行,并判处被告四年徒刑,减去拘留期,”首席大法官威尔逊·施莱佛说,ANTARA于9月26日星期四报道。

被告在审判中承诺在一周内退还属于受害者的黄金和金钱,但没有实现。

被告的行为也导致受害者的子女暂时上大学。

然后,受害者Wa Isa和当时看到被告行为的其他证人也声称自己被催眠,因此他们无能为力,只有在有关人员离开商店后才意识到这一点。

早些时候的听证会上,JPU Kejari Maluku Tengah Ryan Lopulalan要求法官小组宣布被告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被判犯有违反《刑法典》第362条的罪行,并被判处2.5年徒刑。

被告几个月前在2024年6月8日星期六在马鲁古中部摄政区莱希图区(安汶岛)的Pasar Hitu地区犯下了盗窃罪。

“当时,被告进入受害者的商店,买了两件五岁男孩的衣服,”检察官说。

然后,被告通过交出10万印尼盾来支付衣服的价格,而不是以打算打电话给他的兄弟为由拿回款。

离开商店后,受害者只是意识到他的袋子里装着53克黄金首饰,3000万印尼盾的钱被打死了。

然后,受害者乘坐摩托车出租车追赶被告,直到他进入安汶市的Ongkoliong码头,并看到他的包在被告身上。

“此外,受害者还询问了angkot司机,他证实被告从Hitu上来,只是在Ongkoliong码头下车,”检察官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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