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西雅加达地铁警察终于确定,在9月6日星期五,西雅加达肯邦安的鳄梨果实商人摊位的入室盗窃和破坏案件中,只有两名群众组织人员成为嫌疑人。

首字母缩写为SA(34)的嫌疑人是北梅鲁亚的居民和AM(37)是Joglo的居民,只有在警方确定其嫌疑人身份后才能辞职。

“两人被宣布有足够的证据被命名为嫌疑人,而另外八人只是被用作证人,”西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局长Kombes M Syahduddi于9月6日星期五告诉记者。

事件发生时,两名醉酒嫌疑人声称自己是群众组织的成员,并向商人索要3.5万印尼盾的暴徒配给金。然而,受害者只给了1万印尼盾。

肇事者和商人之间的争吵被当地居民抓住。肇事者随后离开了该地点,但30分钟后带着另外八人回来了。

他们通过投掷大块石头并损坏水果店设施,对摊位进行了破坏。不满于破坏,两名首字母缩写SA和AM的嫌疑人随后对AR进行了殴打,导致受害者的前额,前额和脸部受伤。

根据他的供词,肇事者第一次犯下这一行为。他要求暴徒的配给金钱用于狂欢。

由于他们的行为,这两名嫌疑人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51条和《刑法典》关于迫害和破坏的第170条。

“他们最高可判处五年徒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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