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萨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周二判处被告Huseyin Vural(23岁),土耳其外国人(WNA),被判处5年6个月监禁,罪名是携带I类麻醉品。

主审法官小组I Gusti Ayu Akhiryani在裁决中说,被告被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拥有或控制了I类麻醉品,其形式是非植物,净重为50.89克。

法官裁定,根据检察官(JPU)Ni Putu Evy Widhiarini的第二份起诉书,仍然是一名学生的被告,未经当局许可,携带麻醉品,不符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麻醉品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的科学发展利益和犯罪威胁。

“起诉,判处被告Huseyin Vural5年6个月的监禁,在被告被拘留期间减少6个月,被告的命令是被拘留,”法官小组说,ANTARA于8月13日星期二报道。

体罚外,被告还被要求支付10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被告不能付款,则被判处6个月监禁。

法官的裁决比JPU要求的裁决要轻3年。JPU此前曾指控被告人判处8年6个月监禁,并处以10亿盾8个月的罚款。

JPU和被告通过其法律顾问Teddy Raharjdo听取了法院裁决的解读后,表示他们仍在考虑这个问题。

听证会结束后,泰迪·拉哈吉德(Teddy Raharjdomen)对判决表示反对,并提出上诉。他评估说,在印度尼西亚,客户不知道麻醉品被禁止使用。他说,他的客户只用糖果形式的药物作为睡眠药物。

据他说,法官小组没有考虑自己使用糖分,也没有将麻醉品的重量与糖和面粉等其他成分分开。

此前,JPU起诉书透露,当被告Huseyin Vural从泰国曼谷抵达I Gusti Ngurah Rai机场时,该案于周三(24/1)在WITA的19.30左右开始。

I Gusti Ngurah Rai国际机场国际到达航站楼的定制区域检查中,海关官员在被告的背包袋中发现了可疑的东西。

袋子打开后,警察发现了一个装有红色和绿色软化合物的塑料包装,怀疑含有麻醉品。

审讯期间,Huseyin Vural承认于2024年1月23日从曼谷考山路的一家商店购买麻醉品。被告还承认,他在泰国停留2个月时经常服用麻醉品。

毒品的形式类似于辣椒糖果,被告在度假访问期间将非法物品带到巴厘岛。当时,被告人不知道印度尼西亚的毒品是非法的,他承认它们是睡眠药物。

含有50.89克净重的红色和绿色软固体的塑料包装形式的证据随后在登巴萨分部警察法医实验室进一步检查。

结果证实,食品中含有三角-9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大麻酚,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这些药物被列入麻醉品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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