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YAR - 一名来自东爪哇省Jember的男子(29岁)决定偷窃一名居民的手机,因为他无力同时支付寄宿房的日常膳食费用。

3月23日,星期二,苏卡瓦蒂警察局长AKP I Made Ariawan说:"从审讯结果中,肇事者承认,他以支付登机费和购买日常用品为借口拿走了受害人的手机。

这起盗窃案发生在3月7日星期日伊达·阿尤·马德·达尔马瓦蒂的寄宿房。受害人留下了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

当他在市场购物回家时,受害人的手机不见了。受害人立即向警方报案。

从这份报告中,警方得到了维沃手机上的信息。受害者被卖了警察把受害人的手机和被卖的手机配对。

诚然,正在出售的手机是被建筑工人偷来的。从这里,警方查明了肇事者并逮捕了他们。

此外,证人仍然记得谁给手机的特点是使用红色川崎忍者摩托车覆盖黑色条纹。

警方抓获了肇事者,并没收了包括肇事者川崎忍者摩托车在内的证据。

"作案手法是,肇事者拿走了受害人在空荡荡的寄宿房里的手机。AKP Ariawan说,被违反的条款是《刑法》第3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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